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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1个项目答辩评审会及答辩论证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9/26 8:52:09 字体大小: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含定向)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10月9—12日召开指南申报项目(含定向)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 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由邮件通知。

4. 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并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盖章,最迟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chengzhen@acca21.org.cn,并电话告知我中心(电话与本通知联系电话相同)。

2. 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 常规项目答辩时间为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出规定时间,将自动切换至下一个项目答辩。

4.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建议比例16:9)。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评审遵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6.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评审工作,专业机构将对相关安排进行调整。

联系电话:

姚 娜 010-58884832

孙新章 010-58884831

特此通知。

附件: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5日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答辩论证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答辩论证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月10月13日召开“揭榜挂帅”项目答辩论证会。现将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 根据本年度“揭榜挂帅”榜单任务设立答辩论证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2. 本次答辩论证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论证。

3. 本次答辩采取视频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揭榜团队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由邮件通知。

4. 论证专家在视频答辩论证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专家所提问题将在论证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若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并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盖章,最迟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chengzhen@acca21.org.cn,并电话告知我中心(电话与本通知联系电话相同)。

2. 严格按照项目答辩论证安排的时间进行答辩。建议各项目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论证。

3. “揭榜挂帅”项目答辩论证过程,包括抽签、负责人汇报与专家质询、揭榜团队互相质询、用户单位质询和总结陈词等环节,最后专家组讨论形成答辩论证意见(详见邮件通知)。

4. 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建议比例16:9)。请各项目负责人将PPT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 答辩论证遵从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揭榜团队不得有影响专家论证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6.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评审工作,专业机构将对相关安排进行调整。

联系电话:

姚 娜 010-58884832

孙新章 010-58884831

特此通知。

附件: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视频评审联络信息表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5日

信源地址:/html/shownew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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