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苏州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苏州市十梓街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或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以及班委及以上职务(含(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以及相应委员);
2.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工作经历(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12月15日0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12月15日0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12月15日9:00-12月27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12月15日09:00-12月27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12月15日09:00-12月28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党政管理人员招聘栏公告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岗位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30人,且岗位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15人,则考核方式均为面试考核。如岗位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或岗位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5人,则考核方式均为笔试和面试考核。学校将通过公告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 如岗位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30人,且岗位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15人,则考核方式均为面试考核。
①资格复审。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党政管理人员招聘栏进行公告或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审核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②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③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 如岗位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或岗位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5人,则考核方式均为笔试和面试考核。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②笔试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时间和地点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党政管理人员招聘栏进行公告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公告及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准备相关疫情防控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③笔试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党政管理人员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④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心理测试及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后续考核人选。进入后续考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党政管理人员招聘栏网站公布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面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⑤资格复审。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⑥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⑦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⑧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短期招聘在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503045
联系人:颜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 67507327
联系人:江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 025-83230723。
苏州大学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