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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根据乡村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有差别的教师补助

 作者:孙庆玲 来源:中国青年网 发布时间:2020/6/30 8:23:53 字体大小: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孙庆玲)今天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根据乡村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不断提升乡村教师待遇。

据了解,2019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均月补助额为369元,比2018年增加了45元。截至2019年年底,中西部22个省份725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全面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8.06万所乡村学校,受益教师126.54万人。非连片特困地区10个省份中有7个自主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分别是北京、天津、辽宁、浙江、福建、广东、海南,政策覆盖355个县(市、区)2.1万所学校的74.6万名教师,总投入达72.27亿元,人均月补助额为832元。

不同地区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也不尽相同。正如《通知》所指出的,积极开展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探索了有益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一些地方也还存在补助额度相对较低,补助政策不够完善,工作开展不够规范,宣传引导力度不够等问题。

对此,《通知》提出,要按照202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保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要根据乡村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合理划分补助的档次及标准,实行有差别的补助政策,不断提升乡村教师待遇。

《通知》要求,要统筹资金安排,健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长效机制,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县,特别是52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倾斜支持力度,避免出现中断实施的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重点向教学点、村小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任教。

《通知》强调,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政策实施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同时,要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和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信息,对提供虚假数据,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此外,要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关注农村教育、关心农村教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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