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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等3所“211”高校学位授予自评不合格

 作者: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0/4/30 15:26:13 字体大小:

中国网北京4月30日讯(记者 刘佳)今天,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下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网记者注意到,在《通知》中,复旦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3所“211”院校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其中,山东大学已完成整改,复旦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须在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涉及不合格专业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

复旦等3所“211”高校学位授予自评不合格

复旦、南京师范3个硕士学位明年暂停招生

在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中,山东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师范大学3所重点院校名列其中。其中,山东大学世界史、生态学、工程力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已完成整改,2020年根据有关安排将接受复评。

复旦大学口腔临床医学,南京师范大学世界史、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未完成整改。《通知》要求,在发文之日起,这类专业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

复旦等3所“211”高校学位授予自评不合格

北林等高校博士学位授予权被撤销

此外,在《通知》附件公布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测结果》以及《未开展自我评估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中,北京林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上海音乐学院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等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按照《通知》要求,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北京师范大学考古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中国传媒大学设计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等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20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

鞍山热能研究院化学工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应用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未开展自我评估,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信源地址:/html/shownew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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