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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净收入70%给科研人员

 作者: 来源:北京青年网 发布时间:2020/1/13 9:19:31 字体大小:

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前夕,市人大代表询问、市政协委员咨询活动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

526人次代表询问了378个问题,这些问题构成了首都新发展进程中一张张“考卷”,42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现场“答卷”。其中当场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有275件,其余的都将在会中或者会后答复或者办理。

北京青年报记者现场记录整理“考题”和“答案”,从中梳理出北京高质量发展、城市治理和改善民生的生动轨迹。

科目:高质量发展 时间:1月11日19时 地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会场

考题一:怎么保证科研专家的收益,让他们搞创新没有后顾之忧?

出题人:农业界别政协委员、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董事长 刘宝平

答题人:市科委相关负责人

在昨晚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举办的政务咨询会上,农业界别政协委员、通州区国际种业科技园区董事长刘宝平专门来到北京市科委的咨询台前,替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询问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分配问题。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个月前新鲜出炉的《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刚刚把这一广大科研人员关心的问题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围绕科研成果的收入分配问题,刘宝平委员过去在国际种业科技园区进行过很多探索和尝试。昨天,他再次带着这个问题来到政务咨询会上,直奔市科委的展台。“我们这样的园区有很多创新主体,很多农业、种业专家的科研成果申报了专利,或者拥有专利企业,怎么保证他们的收益、让他们搞创新没有后顾之忧呢?”他一坐下就问:“以前我们给过(净收入)的50%,现在我们还想给60%甚至70%,政策允许吗?”

听到这个问题,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从展台上摆着的一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中拿起一本递给他:“这个是刚新鲜出炉的法规单行本,还热乎着呢,正好回答您这个问题。”据介绍,这份一个月前刚出台的《条例》在本市科技创新法治体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因为它让科技成果转化后的权属问题实现了制度性突破,为科技成果落地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市科委负责人翻开《条例》,指着相关条文向刘宝平委员解释说:首先,《条例》细化了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等收益分配制度,将奖励和报酬比例进一步提高,规定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可以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利用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此外,《条例》还历史性地把“事后奖励”与“事前确权”结合起来,规定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校,可以将其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未形成知识产权的职务科技成果的使用、转让、投资等权利,全部或部分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并同时约定双方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方式。

“您说的非常对,对于创新驱动的实质就是人才驱动。要想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就得让他们的智力付出和收入形成正相关的关系。”这位负责人说,北京市以前就有政策先行探索奖励科研人员,这次《条例》把政策经验固化成了法律制度。而且“事后奖励+事前确权”并行成为制度上的一个突破点。据介绍,市科委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编写《条例》的释义,同时在高校、院所、园区、企业等进行宣讲。“拜托您回去后多宣传《条例》,让更多创新主体知晓。”

文/本报记者 雷嘉

信源地址:/html/shownews.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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